什么是租赁期?
[王军霞] 时间:2025-05-02 11:31:03 来源:永州新闻网 作者:洪京民 点击:183次
租赁期限是承租人合法享有租赁对象使用权的有效期限。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将“租赁期”定义为“租赁合同规定的不可撤销的租赁期间”。根据该定义,租赁期的确定只需要满足“合同规定”和“不可撤销”两个条件。
由于租赁合同在签订后一般不可撤销,除非出现四种额外情况:一是经出租人同意;二是承租人与原出租人就同一资产或同类资产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三是承租人支付一笔足够大的额外款项;四是发生某些很少会出现的或有事项。因此,企业不需要进行过多的会计判断,就能够较轻易地确定租赁期。
总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合法享有租赁对象使用权的有效期限。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租赁期的定义是“租赁合同规定的不可撤销的租赁期间”。这意味着,只要满足合同规定和不可撤销这两个条件,就可以确定租赁期。此外,在极少数情况下,如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与原出租人就同一资产或同类资产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承租人支付一笔足够大的额外款项或发生某些很少会出现的或有事项时,租赁合同也可以被撤销。因此,企业在确定租赁期时无需进行过多的会计判断。
由于租赁合同在签订后一般不可撤销,除非出现四种额外情况:一是经出租人同意;二是承租人与原出租人就同一资产或同类资产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三是承租人支付一笔足够大的额外款项;四是发生某些很少会出现的或有事项。因此,企业不需要进行过多的会计判断,就能够较轻易地确定租赁期。
总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合法享有租赁对象使用权的有效期限。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租赁期的定义是“租赁合同规定的不可撤销的租赁期间”。这意味着,只要满足合同规定和不可撤销这两个条件,就可以确定租赁期。此外,在极少数情况下,如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与原出租人就同一资产或同类资产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承租人支付一笔足够大的额外款项或发生某些很少会出现的或有事项时,租赁合同也可以被撤销。因此,企业在确定租赁期时无需进行过多的会计判断。
(责任编辑:芳华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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